上传时间:2009-03-27
北工商校办字[2009]1号
各单位: 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“清明节”放假通知的安排,学校定于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。其中,4月4日(星期六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4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 特此通知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学校 清明节 放假 通知
北京工商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
共印6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