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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上传时间:2009-03-27

北工商校办字[2009]1



各单位:

  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的安排,学校定于446日放假3天。其中,44(星期六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45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4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6
(星期一)。


  特此通知

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



主题词:学校 清明节 放假 通知


北京工商大学学校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9327印发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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